第一篇:2022年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工厂
工作方案
区属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规范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现制定20——年度__辖区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下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全区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管委会成立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安监站站长)以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设立在安监站,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具体由负责。
二、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一)节后复工复产时间
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原则上从20——年2月16日(农历正月初八)开始按照程序开展验收工作。
非煤矿山、石粉厂、砖厂等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原则上从20——年2月23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始按照程序开展验收工作。
(二)煤矿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煤矿,不得通过复工复产验收:
1、证件过期的;(天合煤矿)
2、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的;
3、井下作业人员未集中培训、考试合格、签定劳动合同的;
4、采掘工作面支护不齐全,未按规定配置监测监控设备的;
5、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进行审批的;
6、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超通风能力,存在无风、微风现象作业的;风电、瓦斯电闭锁不全的;
7、瓦斯监控、井下人员定位“二大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8、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或虽已建立抽放系统,但未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要求的,抽采失调,不能保证采掘活动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进行采掘的;或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未严格执行相关措施的;
9、未严格执行井下测风、瓦斯检测等制度的。
10、井下机电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失爆的;
11、井下违规储藏、运输、使用火工品的;
12、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周边相邻矿井采掘活动、采空区情况不清的,或虽情况清楚,但未制定和采取相应措施的;
13、未成立专职防治水机构和专门的探放水队伍的,采、掘作业队伍和探放水队伍未分开设置的;
14、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未达100%的;
15、劳动组织管理混乱,违规转包、层层承包、以包代管的;
16、施工队伍没有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施工的,或未在省、市、县、区备案的基建、改扩建矿井;
17、施工单位未配齐配足班子成员,不能满足领导带班入井需要的;
18、在安全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得到彻底整改的;
(三)复工复产验收程序
1、煤矿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集中进行全员培训,并培训合格,矿方按要求能保证各系统、各环节工作人员到位后,煤矿企业方可进入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2。煤矿在申请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复工复产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方案必须明确安全技术责任人),经矿长、总工同意后报区安办,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3、复工复产验收必须按“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验收组成员签字后,最后由验收组组长签署初验收结论并上报县局。
4、其他类型企业参照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程序进行。
(四)具体要求
1、验收组严格按照复工复产程序、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企业的复工复产初验工作;在组长统一安排下,对所属企业进行初验。
2、验收组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节后所辖企业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严格审核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特别是对煤矿井上、井下认真进行检查,任何人不准降低标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
3、各企业必须安排部署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和领导带班值班工作,要认真制定设备的检修计划,按计划进行检修,确保各种保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复工复产前,要及时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复工复产前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和全员培训等工作,确保复工复产顺利进行。
4、复工复产验收组工作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程序,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复工复产后造成事故的,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相关工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过程中,参与复工复产人员必须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复工复产验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准以任何理由违反《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否则,一经查出,将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篇:2022年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工厂
为认真贯彻落实林西县安监局《关于20——年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年春节后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防止盲目恢复生产,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特制定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消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面推进矿山标准化建设,坚决杜绝事故发生,为实现矿山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二、工作程序
复工复产准备阶段(——月——日——-月——日:
1、矿山成立复工复产验收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2、检修设施、设备。
3、矿山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机构的培训,且考试合格,新工人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老工人40学时。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全部到岗。
三、组织领导
矿山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矿山自行组织,由矿长监督落实,各战线组长全面负责,安全科、协助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组织验收。
复产验收领导小组组长:__副组长:___成员:_________
四、验收标准
在执行县局相关验收标准的同时,结合矿山实际情况,矿山20——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要求达到以下基本条件,未达到以下条件的,不予验收:
1、矿山证件齐全、合法有效,证件上的法定代表人、矿长与实际相符。证件过期和不符合基本建设条件的一票否决。
2、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和考核全部合格。
3、矿山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参加工伤保险率要求达到100%,矿山工人上岗前培训学时达到相关规定(新职工培训不得低于72学时,老职工复训不得低于20学时,培训后必须建档登记,方可上岗。
4、矿山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到位、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其全并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机构体制不顺、机构配备不全的一票否决。
5、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排查行动中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6、矿山必须建立专门的档案室,有专人进行档案管理。档案管理混乱、未设置专人进行档案管理的一票否决。
7、严格实行矿领导带班跟班作业管理。
8、矿山无重大隐患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及被上级部门停产整顿未整改结束的一票否决。
9、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和越层越界开采行为的一票否决。
10、矿山必须认真制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案。
11、如有与县局复工复产验收标准相抵触的情况,则按照县局标准执行。
四、验收程序
1、各部门要在情况清楚、准备充分的基础上,按照验收标准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复产前的事故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
2、全面排查矿山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
3、认真组织复工培训学习。各部门在复产前必须由安监部组织从业人员认真进行培训教育,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讲露天矿山安全作业规程规定、学习矿山复产安全技术措施、强调复产后的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备查;各部门新招录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参加工伤保险,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并将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山验收领导小组组织复查验收,并报县安监局申请复产验收,经验收合格由县局下发批准复工复产文件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工作要求
1、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排查整治,扎扎实实搞好我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既要严格标准,又要加快复产进度,有计划有组织的验收,确保安全有序。
2、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复产验收方案。矿长必须认真组织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明确复产验收程序、严格复产验收的安全技术措施。
3、严格标准,执行矿山节后复产验收工作责任追究。要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复产验收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关,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于在检查
验收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坚持“严管、强查、重罚”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4、达到复产标准后,各战线矿长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领导跟班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越层越界开采,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
第三篇:2022年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工厂
按照《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我委负责牵头对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检查。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认真贯彻吉县府办字[2016]116号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干部职工、具体操作人员的直接责任,采取果断措施,认真排查治理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各种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良好态势。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有效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三、职责分工
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集中坐落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作重点也在这里,根据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行业的特点,为便于展开工作,现成立县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四、检查主要内容
(一)基础性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4、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三合一”或“多合一”建筑;
2、是否通过消防行政审批;
3、消防通道是否被堵塞或占用,工作时间车间大门是否被锁死;
4、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测维修,保持完好有效;
5、消防水源供给是否满足需要;
6、单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消除。
五、时间和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自6月5日至9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8日至6月25日)
各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成立相关办事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6月26日至8月31日)
各企业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照检查内容、任务和要求,查缺补漏,积极消除事故隐患。
(三)“回头看”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小组将会对各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并组织阶段性检查验收。
(四)总结巩固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各企业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强化举措,巩固成果,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企业要把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关心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特事急事来抓,克服麻痹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严格按照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抓好落实。
(二)落实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要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做到排查隐患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各企业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切实把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出来,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落实计划,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三)抓好整改。各企业要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登记建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对重大隐患实行跟踪治理,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停产停业整顿。
(四)按时汇报。各企业按照四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分阶段以文字形式将工作开展情况报至县工信委能源股,以便掌握情况,汇总上报。
第四篇:2022年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工厂
各旗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目前,我市企业复工复产正在陆续进行,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巩固前一阶段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乌兰察布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对企业复工复产中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人员的健康,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企业内部防控管理,落实健康教育、个人防护等防控制度
(一)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配合企业主管部门,指导相关企业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具体实施安排,严格落实对复工复产人员的行为管控,加强返企职工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要结合实际,针对辖区企业的特点开展相关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员工对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冠肺炎的预防措施,使复工人员切实掌握相关防护技能,自觉做好自身防护。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三)指导辖区企业建立并认真落实晨检、晚检制度,完善员工日常体温监测、健康状况登记。指导企业要指定专人每天负责测量复工人员体温、询问健康状况,早晚各1次;指导企业完善缺勤登记制度,对因病缺勤的要详细询问症状,并做好相关记录。如发现员工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拨打120送医,并向防控指挥部及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报告。
(四)建议企业尽可能实施封闭式管理。进一步加强门卫值守,严格限制外来人员进出企业,确有需要的要做好测体温、问询及登记。
(五)指导企业推行分餐制或送餐制,杜绝集中就餐;尽量减少集体宿舍住宿人员数量,有条件的要实行单独住宿。
(六)指导企业进行合理防护。用工场所主要在户外或人员疏散的通风场所的,复工人员上岗期间无需佩戴口罩或佩戴一次性普通口罩;企业用工场所空间密闭、人员集中的,职工上岗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七)指导企业落实24小时值班和巡视巡查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履行好值班交接手续。
二、加强企业环境卫生整治,对人员集中场所开展消毒消杀
(一)开展环境整治。配合企业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在复工之前要落实环境整治,做好本单位的清洁和环境治理,消除鼠、蟑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要动员企业职工加强企业环境清扫,做好个人卫生清洁。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二)指导预防性消毒。做好消毒技术指导,企业要按照有关消毒规范,每日派专人对人员集聚和流动性大的公共区域(如卫生间、盥洗池、楼道、电梯、食堂、垃圾收集点及其他封闭空间)进行一次集中预防性消毒。消毒工作应在无人条件下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剂后,场所密闭半小时,然后进行开窗通风,并认真做好相关消毒记录。
(三)指导企业做好工作场所入口、出口管理。在出入口为职工配备消毒洗手液、酒精消毒液等个人防护用品。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培训指导
各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属地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督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单位,要主动与辖区企业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企业复工人员防控知识的培训,强化对消毒、隔离、个人防护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可通过制作视频、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指导作用,确保科学规范做好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第五篇:2022年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工厂
一、工作目标
在20____年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年”活动的基础上,继续督促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政府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加大隐患治理力度,隐患整改做到责任、时限、措施、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厉打击“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建立隐患台账和分级排查治理制度,健全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范围。企业主要包括: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3、易受暴风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
(二)排查重点内容
1、重要设施、装备、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执行情况。
4、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可能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排查阶段(2月底前):各企业制订本企业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清责任,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年度台账(填报内容见附件1、附件2)。
(二)整改督查阶段(3-11月):各企业要结合三个重点时段的工作要求和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区安委会、区经信局将对全区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验收阶段(12月):结合年终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对各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验收。主要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是否出现反弹,监管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并制定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组织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检查记录,督促隐患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做到企业自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在隐患排查治理中要突出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企业,突出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突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等事故高发行业。
(三)逗硬督查,确保落实。区安委会、区经信局将对各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在排查期间,对走过场、图应付、工作不落实、报表不及时或不报表和违反工作要求的企业坚决予以通报。对因排查整治工作不落实,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